第13届第1季第2次槟州立法议会刚于昨天(13/12/2013)无限期休会,这次议会开始的两三天有点热闹,但在火箭议员雷尔先生对反对党代表说他已经“表现”完毕,可以离场后(10/12/2013)就冷清了许多,虽然朝野双方在接着的3天还是唇枪舌战,但已逐渐趋向理性论政。
这次的议会,叫人失望的是槟州房屋计划没有什么好决策,林首长的“三管齐下”理论听起来是不错,但许多低收入者期盼的人民组屋还是遥不可及;被发展商从72千5百炒到160千的中廉价屋(LMC)虽然遭到申请者因为州政府官员爽约,而到议会外示威,但议会内却可能因为通过议员加薪议案而显得喜气洋洋;幸亏那些成功申请LMC却被强迫缴付双倍价格的示威者、没有黄泉安先生的高水准马来文造诣,不然可能会嫌州政府连“Kucing Kurap”都不派去表达关怀。
相对于州议员加薪及追算至今年6月的高效率,这次州议会的另一个亮点“木蔻山被非法侵占事件”就让州政府显得有点“漏气”。
72岁的反对党领袖拿督查哈拉女士出示木蔻山某私设膜拜场所的传单,欲咨询土地拥有权状况,却只问到“木蔻山是否已经被易名为妈祖岛”,就被雷尔、孙意志及彭文宝等民联议员插话打断,导致槟州反对党感到议会言论自由被打压而离席抗议,拿督查哈拉女士更被林首长冠上“种族主义老婆婆”雅号!虽然林首长在隔天公开道歉,但民主行动党刻意掩饰的性别、年龄歧视心态也由其秘书长冲口而出的言论掀开了底牌。
其实这个木蔻山事件不就是非法侵占、破坏古迹个案而已吗?又和种族宗教有什么关系?难道就因为提问者是巫裔议员,就不可以在州议会提出有关大众利益的课题?再说,以马来西亚的宗教自由尺度,尤其是槟城,几十年来更是神坛庙宇多过米铺,大家要怎么拜就怎么拜,谁会干预谁?但作为正信宗教,总应该依法申请、按例批准吧?谁又有特权在公家岛屿上私设道场祭坛?作为一州之首,为何不敢当机立断公正严明的行使公权力?为何需要以“种族主义老婆婆”之类的语言攻击来转移视线、模糊焦点?
可能就如非法侵占者所言,木蔻山岛上有鬼,猫政府怕鬼不敢上岛勘察。那好啊,难得槟州反对党以夜半敲门心不惊的专业精神实地考察,赫然发现超过6处信仰膜拜场所、多个具历史性建筑物被改头换面,包括麻疯院建筑被装上马桶及直接下海的排污管(现时还未按上大门,应该还没有屎尿下海,临近海产养殖场的渔获食家暂时还无须担心)、注明1930年字样的诊疗所被拆窗改门面目全非。
以上状况都有照片录影为证,林首长却说,反对党“单凭传单就大作文章,此举已破坏州政府和他的声誉”、甚至还说反对党搞“毁谤”(Fitnah)!到底是任由私自侵占比较伤面子,还是反对党尽责较让州政府没面子?既然你这么爱“面子”,更应该显露大公无私的“铁面子”!
当初湖内山被剃光变成秃头山,光大28楼虽然举目可及,但林首长可能日理万机,无暇学曹观友先生的观望远眺而忽略了。如今反对党提出木蔻山在两年内被大举侵占,学句记者大哥的话叫满天神佛,却被大权在握的林首长形容为“诬蔑槟州民联政府”!非法侵占的逍遥法外,监管不力的悠然自在,揭发者却要吃亏当灾,这是什么道理?
秃头山事件发生后,槟岛地方政府宣称48小时内给民众一个“交代”,如今却仿佛变成了看不进穿不透的“胶袋”;越来越秃的山坡,有谁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吗?说好的透明、效率与问责去了哪里啦?
作为一个有担当的政府,不应该明着说要对付非法侵占行为,议会开完就不了了之。而木蔻山作为国内罕见的一个具历史性岛屿,应该以公众利益为上,如果州政府有心打造为宗教性观光胜地、甚至要来个世界第一高的妈祖像也无妨,只要一切依法行事,绝对不能私相授受或包庇护短。
假设木蔻山真有一日变成名正言顺的妈祖岛,别人要怎么说我管不了,小弟个人呢,除了不会为政治目的带老婆儿子去剃头之外,一定会邀请各地朋友上岛游览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