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对民主行动党有着一份难以形容的感情,火箭老将廖金华先生是我家常客,每次大选总会先追看廖先生的胜负结果。加上对陈毓书先生、王福安先生等滔滔理论但又不失尔雅君子作风的耳濡目染,可以说,火箭是我年轻时的英雄偶像。当然,还有那倚天屠龙谢逊式造型的日落洞之虎卡巴星老前辈!在马来西亚政坛,还有谁敢作出“先輾过我的尸体Over My Dear Body”豪语(跳水沟跳大桥砍鸡头之辈就一大堆)?
就凭这星爷这番豪气万千,我对“看似不关我事、实则影响深远”的回教国刑事法产生浓厚兴趣,很多时候民联的朋友喜欢以“回教刑事法不会涉及非穆斯林”来为回教党开路扫票、也把马华发表回教国带来影响的论点形容为政治恐吓,但,回教刑事法真的就像民联朋友所说的那么单纯、真的完全不影响你我的生存空间吗?
OK,我们就别说之前的禁彩票事件,因为小孩子都会说赌博是万恶的、可能让人倾家荡产的;也别提前几天在吉打州居林县署不再发出售酒及酒吧营业执照事件,反正有人说酒是穿肠毒药、酒后又可能乱性。再说,酒色酒色,在酒能壮胆之下,难保把持力不强的朋友会被色诱而行差踏错,到时家破人亡,你赔啊?!
那之前穆斯林员工“露臂”、老板娘“罚钱”的事可以聊聊吧?这其实也不必深究,不见得每个穆斯林员工会露臂,要不然最多把冷气开大一点,冷了就自然会加衣,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如此说来,回教法都没有影响到你,你喊什么喊啊?
当然,如果真的这么简单,您说以对恶势力呛声闻名、堂堂一党之尊的卡巴星先生需要以他的龙体来开玩笑、来哗众取宠吗?所以,我们还是有必要认真看待这个“法”究竟会对国家带来什么样的变化,但问题是,一部分华人心态是只要他人瓦上的冰霜(在我国是树枝树叶)没有掉入我的院子,理他都傻。
不懂不代表没有危险性,就好像一般老百姓包括我,又对辐射了解多少?但不表示我不会死于辐射!在这种情况下,国阵方面特别是马华,对于讲解回教方面好像做得不是很够、给人的感觉总还逃不脱“切”的威胁,除了最近蔡总细历先生稍微打中红心的“一旦落实伊斯兰法,回头不易”言论!
而上个月国内某华文报连续3天大篇幅报导《理性探讨回教法》系列,让人顿感恍然大悟,但随即却遭民联成员到报馆闹场抗议,甚至恐吓要示威和报警。这不禁让大家有种才见曙光又见乌云的感觉,到底这回教刑事法有什么禁忌或难言之隐、需要搞到打压新闻自由这么大件事?让大家在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之下再决定要不要接受有这么难吗?
另一方面,民联之星林冠英先生也极力推荐、公开呼吁人民支持回教党,但也一样的没有揭下回教的神秘面纱,就好像推销员拿起喇叭搞促销,总不能一面要推销产品、一面却对顾客的疑问左右而言他,又像政府部门在我们蒙查查的情况下高价买入底价货,大家已经非常愤怒、说哪里可以拿人民的钱来“较非”;更像那稀土厂,政府在没有完全释疑的状况下就批准建厂,我们也感觉不被尊重!
现在回教刑事法不是买望远镜、不是建工厂,而是深深切切的影响你我的儿子、孙子、曾孙、玄孙直到永世,负责“推销”的林冠英先生却宁愿当个不称职的九流推销员,完全没有顾客至上的服务精神,反而怂恿大家糊里糊涂把回教党买回家,这种改革是你要的吗?
总而言之,我相信大家不怕“切”,但目睹伊朗从世俗国变成神权国之后从此维持宗教治国状态,身为小老百姓的要求一个说法难道会过分吗?我们不求多,只请民联或者林冠英先生告诉大家,回教党在推售福利国的同时,为何不删除其回教国的终极目标?一旦有人在国会提出修宪动议,身为回教徒的巫统议员要是提出反对意见,会不会被打成叛教者?而成为回教国之后,我们这种“异教徒”是否还有“说话权”?
我肯定卡巴星星爷的言出必行,可惜年届古稀、还能够“星爷挡輾”多久?在后星爷时代的行动党,还有没有敢向回教党呛声的强人硬汉?当大部分华裔选民都支持民联的时候,又会否让马来社会解读成:“哦,原来你们都不反对回教国!”,那我们就大团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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