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anuary 27, 2012

台湾总统选举随想(二) 激情有余 远景不足


在台湾“看”总统选举,除了有许多熟口熟面的“大同”招式之外,还有不少“小异”让人耳目一新。

当选战进入最后关头时,我们依照蓝营扫街拜票行程表、先马英九竞选团队一步抵达一个朴素平实、有“台湾景德镇”之称的陶瓷老街—莺歌镇,来到这个街区菜市,热闹的叫卖、亲切的贩商,感觉就像回到槟城阿依淡巴刹。

在抓紧时间与当地民众交流中,发觉当地人毫不掩饰他们对选战阵营的支持,如猪肉档的漂亮姐姐和隔壁杂货摊的欧巴桑(大婶)就蓝绿分明且各有精湛的见解,虽然是壁垒对立绝不含糊, 但彼此在口齿不饶人之间却维持一种民主精神下的互相尊重!

不过重头戏在马英九抵步时才上演,就在一片旗海摇曳、阵阵“冻蒜”(当选)声中,马英九沿街“摸手”(人数太多、步伐太快,没办法握、只好摸)拜票,突然一位粗汉型人物冲向队伍,高举双手倒竖拇指、在一片冻蒜呼喝中高声呐喊“马英九,下台!”、“马英九,下台”。

这一幕刚巧落入我的镜头,当时我脑海闪过的是:安华的巴东浦补选、女记者被数名彪型大汉掐脖子画面。心想这大叔要遭殃,肯定逃不过皮肉之苦,这叫福祸无门,勇者也无惧!可意外的是,双方虽神情激昂,但只动口不动手,既没有打人镜头、也没有苦肉计、更没有“扑街含家铲”等粗言秽语,最后马英九离开,闹剧也和平落幕。留下的是我这个内心纳闷的国外汉,想着去年韩江大礼堂的国阵民联辩论会、陈恩来先生在礼堂外被某政党支持者喊打喊杀的场景!

当总统选举进入尾声时,蓝绿两营各有奇兵,如绿营获得李登辉、李远哲等老李站台,声势之浩大,让许多人都对马英九的选情不抱乐观;直到最后一刻,多位企业大佬、学术界达人挺身而出,而王永庆之女王雪红女士(台湾首富)更召开记者会公开挺马,发布“支持九二共识、两岸和平发展、支持清廉政府”声明,结果台湾年轻人在改革激情与现实生活之间做出抉择,加上大数量旅外台商回台投票、中间选民对ECF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期待,造就强调政策的马英九顺利蝉联。

看回我国的政治环境,反对党提出的政纲包括反贪、透明施政,但那废除大道收费却成为号召主力,除了槟州与雪州的派钱政策比较“现实”之外,具体施政方针就如蔡英文的绿营竞选宣言般激情有余、远景不足!

反观国阵在纳吉的领导下,两年来,政府转型计划之国家关键绩效领域(NKRA)已经全面展开除贪行动、提升学生表现、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准、乡区基本设施、城市公共交通及降低犯罪率。当然也包括时下最热门与最受欢迎的派钱计划。

两个阵营相较之下,国阵注重实际改革行动,反对党方面则还是停留在派钱与废除收费上,如果我们接受反对党的理念,在长远发展方面我们得到什么?大家应该不会忘记,承诺废除收费的安华先生与林冠英先生,都曾有类似“放飞机”的记录,安华先生的“一执政就为打枪埔社区重新粉刷”承诺完成了吗?“916变天”不也信誓旦旦、水到渠成的吗?而林冠英先生与其画个废除大道收费的大饼给人民,是否可以先来点诚意,把308后涨价及收费到午夜的槟州泊车费回复原状(小弟不敢要求全免)、以及厘清为何建议中的海底隧道要比大桥收费贵?

在台湾人民选择理念与面包并重的情况下,我们是否应该多想一想,到底林冠英先生的“如果生了孩子养不起,州政府来养!”真实性有多高?如果堂堂首席部长也只是像我这个粗人一般喜欢“嘴讲XX爽”,那其他花样百出、让人听来爽得不得了的承诺,又有多少巴仙可以实现?国家前途真的要交到信口开河的大炮仙手里吗?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两线制是这样的吗?希望不会笑掉台湾朋友的大牙!#

Saturday, January 14, 2012

台湾总统选举随想(一)



过去一星期,每天都在马英九的“你说好不好?”、蔡英文的“啊昵好唔好?”呼声中度过,耳朵听的是台湾总统候选人声嘶力竭的最后冲刺,眼睛看的是双方助选团队唯恐天下大乱的谨慎戒备。

和马来西亚大选不同的是,你在台湾街头看不见事隔五年后还见痕迹的黏贴式海报,也没有跨街而过、迎风招展的候选人头像,更不用说那阻挡行人道、路过阿婆不得不弯腰行礼的旗海;有的只是高楼顶端的巨型拜票看板、干净利落不会污染环境的布条、旗子,以及沿街串行的摩托车、计程车、小卡车的喇叭宣传。

不过这些都是小枝节,反正在马来西亚不管国阵民联,爱怎么贴就怎么贴好了,况且花的都是人民的钱!但有些东西还是应该向台湾学习,如上电视发表政见。

在台湾,有数不清的电视台,如中天、三立、TVBS、年代、民视、东森、非凡等都有自家的新闻台,每个晚上由尖牙利齿的主持人配合点评嘉宾、以及来自各政党的代表在节目中各抒己见。这种上电视以辩论式带出各家理念的“表演”虽然大部分都是预先录制,但电视台方面为了收视率,也还是有辣点可看的。

而这些主持人一般都很专业,点评嘉宾也就事论事,所以政治人物上台不必担心没机会讲,只怕你不敢讲!这点我国就差了个十万八千里,不单只上台机会少如之又少,上到台去,除了要和对手玩攻防,还要面对主持人的冷枪,更惨的是,点评嘉宾还会对人不对事地送你几刀,还记得我党总秘书邓章耀上一个辩论会,单枪匹马在台上面对群嘴乱刁之外,台下还有数以千计的“呜声”,功力浅一点都会瘫软在椅子上!

这些都怪国阵政府太“老爷”、太封闭保守,完全没有与时并进,其实所谓真理越辩越明,你不让人有机会光明正大公平合理的搞宣传,难道他就不会暗地里单方面加油加醋的唱?就好像308时林冠英先生在多个造势会上、把阿旦杜亚蒙古女郎的故事讲得生龙活虎精彩绝伦,我等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小家伙还以为林先生看现场的!

唤作在广大电视观众面前,林先生敢讲吗?君不见,308之后,林先生绝口不谈蒙古女郎的故事?又像那林先生之前常挂嘴边的土地舞弊案,在电视上和许子根一辩,不也从此提也不敢提了吗?

为了更公平开放、为了候选人对自己的言论更负责任,我国相关单位应该认真考虑、尽快落实让各阵营可以在电子媒体上发表政治宣言,反正谁要乱喊乱骂,丢脸的是他自己、丢票的也是他的阵营,人民应该在电视上看候选人的政见、而不是在街头演说会听流氓吹Pi Pi(哨子),更不是虚假捏造的网络消息!

这次台湾总统选举的剧烈,除了2004年时的“会转弯的子弹”之外,战况可说空前,双方不止在讲台上互呛,在平面媒体上也互登“挖疮疤式”广告,但其中都不失民主自由,我在国民党总部外看到一幕海报战、更显示台湾政治成熟度!

敌对党租下马英九竞选中心位于台北八德路国民党总部正前方的一座大厦外墙,挂上一副硕大的海报,内容写着:“马英九,换你放无薪假了。”以讽刺马任内没有强化人民的就业机会。根据相关人士告知,这海报和马英九竞选总部互瞪多时依然丝毫无损,既没有恶意破坏、也没有苦肉计戏码!

如果这种“剃眉毛式”海报换着是挂在我国任何一个政党竞选中心对门、三天后还完好无损的话,我让您踢!#













英哥有何难言隐?



自小对民主行动党有着一份难以形容的感情,火箭老将廖金华先生是我家常客,每次大选总会先追看廖先生的胜负结果。加上对陈毓书先生、王福安先生等滔滔理论但又不失尔雅君子作风的耳濡目染,可以说,火箭是我年轻时的英雄偶像。当然,还有那倚天屠龙谢逊式造型的日落洞之虎卡巴星老前辈!在马来西亚政坛,还有谁敢作出“先輾过我的尸体Over My Dear Body”豪语(跳水沟跳大桥砍鸡头之辈就一大堆)?

就凭这星爷这番豪气万千,我对“看似不关我事、实则影响深远”的回教国刑事法产生浓厚兴趣,很多时候民联的朋友喜欢以“回教刑事法不会涉及非穆斯林”来为回教党开路扫票、也把马华发表回教国带来影响的论点形容为政治恐吓,但,回教刑事法真的就像民联朋友所说的那么单纯、真的完全不影响你我的生存空间吗?

OK,我们就别说之前的禁彩票事件,因为小孩子都会说赌博是万恶的、可能让人倾家荡产的;也别提前几天在吉打州居林县署不再发出售酒及酒吧营业执照事件,反正有人说酒是穿肠毒药、酒后又可能乱性。再说,酒色酒色,在酒能壮胆之下,难保把持力不强的朋友会被色诱而行差踏错,到时家破人亡,你赔啊?!

那之前穆斯林员工“露臂”、老板娘“罚钱”的事可以聊聊吧?这其实也不必深究,不见得每个穆斯林员工会露臂,要不然最多把冷气开大一点,冷了就自然会加衣,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如此说来,回教法都没有影响到你,你喊什么喊啊?

当然,如果真的这么简单,您说以对恶势力呛声闻名、堂堂一党之尊的卡巴星先生需要以他的龙体来开玩笑、来哗众取宠吗?所以,我们还是有必要认真看待这个“法”究竟会对国家带来什么样的变化,但问题是,一部分华人心态是只要他人瓦上的冰霜(在我国是树枝树叶)没有掉入我的院子,理他都傻。

不懂不代表没有危险性,就好像一般老百姓包括我,又对辐射了解多少?但不表示我不会死于辐射!在这种情况下,国阵方面特别是马华,对于讲解回教方面好像做得不是很够、给人的感觉总还逃不脱“切”的威胁,除了最近蔡总细历先生稍微打中红心的“一旦落实伊斯兰法,回头不易”言论!

而上个月国内某华文报连续3天大篇幅报导《理性探讨回教法》系列,让人顿感恍然大悟,但随即却遭民联成员到报馆闹场抗议,甚至恐吓要示威和报警。这不禁让大家有种才见曙光又见乌云的感觉,到底这回教刑事法有什么禁忌或难言之隐、需要搞到打压新闻自由这么大件事?让大家在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之下再决定要不要接受有这么难吗?

另一方面,民联之星林冠英先生也极力推荐、公开呼吁人民支持回教党,但也一样的没有揭下回教的神秘面纱,就好像推销员拿起喇叭搞促销,总不能一面要推销产品、一面却对顾客的疑问左右而言他,又像政府部门在我们蒙查查的情况下高价买入底价货,大家已经非常愤怒、说哪里可以拿人民的钱来“较非”;更像那稀土厂,政府在没有完全释疑的状况下就批准建厂,我们也感觉不被尊重!

现在回教刑事法不是买望远镜、不是建工厂,而是深深切切的影响你我的儿子、孙子、曾孙、玄孙直到永世,负责“推销”的林冠英先生却宁愿当个不称职的九流推销员,完全没有顾客至上的服务精神,反而怂恿大家糊里糊涂把回教党买回家,这种改革是你要的吗?

总而言之,我相信大家不怕“切”,但目睹伊朗从世俗国变成神权国之后从此维持宗教治国状态,身为小老百姓的要求一个说法难道会过分吗?我们不求多,只请民联或者林冠英先生告诉大家,回教党在推售福利国的同时,为何不删除其回教国的终极目标?一旦有人在国会提出修宪动议,身为回教徒的巫统议员要是提出反对意见,会不会被打成叛教者?而成为回教国之后,我们这种“异教徒”是否还有“说话权”?

我肯定卡巴星星爷的言出必行,可惜年届古稀、还能够“星爷挡輾”多久?在后星爷时代的行动党,还有没有敢向回教党呛声的强人硬汉?当大部分华裔选民都支持民联的时候,又会否让马来社会解读成:“哦,原来你们都不反对回教国!”,那我们就大团圆吧!#

《再见亦是朋友》


时评员、专栏作者及一些政治人物常喜欢拿婚姻关系来和社团、政治等结社组织相提并论,无疑这两者存在着极度相似的共同点,如热恋时的两情相悦、无论干什么都是美好;在外人看来可能是离谱的、但在情人眼里却变成西施。

特别是在政途上,闺房里的“我爱你”、“你是我的唯一”、“爱你一万年”也会搬出来当公开宣言,肉麻(个人感受,别人可能很享受)会化身为有趣,如某些人一夜之间会成为“众人终身学习导师”,这相信连那火热的爱侣也说不出口,毕竟你不会好意思要街坊当你老公/老婆是“终身学习导师”吧?

不过婚姻之路和结社之途虽有大同,也有不少小异,你的最爱可能会要求你一世人一次的酒席要尽量铺张、一辈子一次的婚纱照要极尽豪华(别拿那嫁上瘾的玉婆来抬杠),但有几多人在加入组织、政党时会到照相铺来张床头照?会庆祝加入某社团、政党而搞个百万婚礼式的大宴四方?

所谓天下无不散之宴席、有聚就会有离对不对?但那婚姻关系和结社联盟的分手方式也大不相同,从相敬如宾到相静如冰再进展到相见如兵,组织中人喜欢“高调”离开,从当初进来时的默默之辈,几经沧桑之后变成“乜长物长”(港式口语之大人物),就算没摆下流水席,也要发上几篇文告、招待几下记者才算光宗耀祖。

反观那离婚一族,除非阁下是要借机拉拔收视率的演艺界朋友,不然一般老百姓哪里会高调离婚?别说有时候黄太太已经成为刘夫人,甚至像小弟一位远房小辈,要不是见面时关心她几时当妈妈、都还不知道半年前的一对新人已经变成陌路人!

有人说,好聚不如好散,在一起时不管怎么吵,都还有机会床头打架床尾和,但分手后就考人品了,不过在个人婚姻上,不管男女,一般上都很少数臭前伴侣,毕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个巴掌也打不响,再说,清官难审家务事,说得越多也等于裤子拉得越下、八月十五露得越多!

但在社团组织就完全不一样了,许多人在组织内时兄友弟恭,出走时大家才知道原来早就满腹怨气,真叫人感概不如早点分离!相聚时大谈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离开时一大堆不忠不义无廉无信,甚至还互指无耻,总之脸皮撕破、理在我方就对了!

其实不是冤家不聚首,当初要不是臭味相投也不会一拍即合,就算情完了、义变了,当年说“I DO”前那婚礼主持人的“无论疾病还是健康,还是任何其他理由,都爱他/她,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永远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也全丢到垃圾桶了,最低限度,也不应该临走前踩多两脚吧?

更多时候,我们离开是因为双方无法再继续配合,又或者是人望高处,那就直说了呗,何必转弯抹角来合理化自己的欲望?就好像我们的林冠英首长,当初搬家住豪宅的理由是首长官邸长白蚁,可转眼多年,不知官邸的白蚁长怎么啦?幸亏现在的槟州反对党不是火箭,不然三天一小问,五天一大吵,搞不好还搬一个白蚁窝到豪宅前炒宣传,那可真是鸡猫不宁!

相同的,离婚或退出组织者,不必高调哭诉当年如何被狗屎糊了双眼,反正谁想做一件事,要找上一千几百个理由应该不难,又何必偏偏把自己堆砌得像那火堆里蹦出来的凤凰?一不小心失足烧成圣诞节的火鸡就不好意思了!

小弟愚见,不管是离婚还是离群,分手后就唱唱歌、吹吹口哨好了,不就有首老歌叫《再见亦是朋友》吗?选择你所爱,爱你所选择,不爱了,走就算,与其相弃风雨中,不然相思记忆中!#

Friday, December 23, 2011

到底有多福利?


一向来,许多人喜欢以重铺柏油路来预测大选几时到来,但自上届大选开始,伊斯兰党(前称回教党)的“福利国”出笼,已经变成大选逼近的另一种预兆。

日前伊斯兰党全国大会枪口转移,大部分党长老绝口不谈伊斯兰国、法,转为歌颂“一视同仁”的福利国,这无疑让那些吴公三桂的后代子孙心中窃喜,在选战战鼓隆隆响起当儿,又有理由“规劝”国内华裔接受伊斯兰党、“入布”行情一片光明!

我们姑且忘记不久前那聂老信誓旦旦绝不放弃伊斯兰法,也暂时放开林冠英以春风吹驴耳神功面对聂老两父子的请便论,但我们不得不思考福利国到底有多福利!

伊斯兰党于308前的福利国论让不少厌恶巫统的国内华印裔倾向选择伊斯兰党,但在崛起成为民联最大获益者之后,有多福利还不知道,对非穆斯林不利则处处可闻,如在雪州禁酒、丹州禁彩票及吉州的大肆推广宗教事业,甚至在只有一个议席的槟州也影响深远,像伊党高层末沙布入主槟州水供机构当董事、街头舞艺竞技因男女分开而宁愿停办等。

其实毋庸置疑的是,自首任首相东姑开始,我国联邦宪法第3(1)就清楚列明伊斯兰教为国家宗教,只是国阵政府基于种族、宗教现状而选择走世俗化穆斯林、而非伊斯兰国路线,在互相尊重的原则下,人民享有各种自由便利。

但这种自由气息并不是必然的,如民联就常拿敦马当年的一句“我国本是回教国”来合理化伊斯兰党的种种作为,可以想象,一旦民联掌政中央,这种趋势将日益严重,毕竟,选不选择世俗化施政是民联入布后的考量,反正只要伊斯兰党出声,谁要“阿吉阿左”也只好“被请便”、平时大声夹恶的林冠英先生就是一个活生生例子!

当然,民联诸公强调伊斯兰法不会干扰非穆斯林生活,但那不久前才闹得沸沸扬扬的穆斯林女工露手臂、非穆斯林老板被罚款事件,难道就不是祸及非穆斯林的一大铁证吗?

很奇怪的是,民联诸公包括林冠英先生在提及伊斯兰法时,从来没有告诉大家,非穆斯林到底拥有何等地位?就以最喜欢搞群众大会的行动党也不为人民提供这方面的讲解,他们宁愿安排博士级人物在台上宣扬粗口文化、大搞其“扑街含家铲”巡回演讲,也不愿意清楚明了的向人民阐述一旦伊斯兰教法统治下,我们还剩下什么权益!

相信大部分非穆斯林说到伊斯兰教法,最深刻的印象是“切”,还记得黄明志那套短片、黄明志为了获取伊斯兰教银行便利,忍痛割包皮的笑点吗?其实这误解带来笑声后面的泪水,又有多少人清楚感受?

说句玩笑话,如果撇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稍微切切还真问题不大,但更深入的课题方面,就不知行动党是否愿意为大家提供更详尽的解说,让大家知道,在施行伊斯兰法的国度,一旦我家姐妹面对强奸不幸,是否要四位证人以证明强奸犯的罪行?这四位证人是否需为虔诚的男性穆斯林?他们是否需要亲眼目睹强奸犯“进入”我家姐妹身体时的瞬间?

一旦告状不成,我家姐妹会否要面对百鞭之刑?要是我家姐妹受奸成孕,是否要与强奸犯成婚?如果不嫁给他那后果又是怎样?最最最重要的事,我家为非穆斯林家庭,家庭成员不幸被奸是有否报案指证的权力?

老实说,可能你能够解答上述疑问,但,我真的不懂!如果今天和伊斯兰党抱在一起、高唱布城好的民主行动党都不愿意为人民解惑,却要人民相信民联的诚意与福利,岂不形同掩耳盗铃?

民联为了入布可以“不惜一切”,不知这一切是否可以换来叫伊斯兰党公开宣布废除其伊斯兰国、伊斯兰法的终极目标?#





Friday, December 16, 2011

珍惜当下,感谢神!

哇!又跳?

16、12、2011 光华日报异言堂《天窗亮话》104


这篇东西是小弟学写字以来难度最高的一篇,不管怎样写,都是猪八戒照镜子,两面不讨好!不过既然林家武灿先生都勇于向高难度挑战,输人不输阵,难写也要写一写。

林先生搞退党是驾轻就熟,从民政到马华、从马华过公正党,所谓“无三不成礼”,最后(是不是真的“最后”,还有待观察)情人还是老的好,初恋总是忘不了,“又”习惯性的施展东家不打打西家本领,来个令不少人无法接受的“回娘家行动”!

林先生这个行动对民政党大部分领导及党员来说,应该属于烫手山芋,虽然说政治路上没有永远的敌人,又有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但林先生对民政党造成的创伤不是我们这些后辈能够理解。不过换个角度来看,当年的差点让民政党失去槟州话事权,比起308民政党输得彻底又算什么?如果对陈年旧事无法释怀,那民政党岂不是该对308失去政权而恼了整条街?

当然,如果民政党今天还是如日中天,那接受林先生回巢不是什么问题,在锦上添花的人性推使下,还会博得宽宏大量的掌声,但如今一沉百踩,不管作出什么样的决定,骂声、酸气就算不铺天,也会盖地而来!

对我个人来说,所谓刀没割到肉不知道痛,没有经过当年林先生从民政过马华时形成的裂肤之伤,内心不会存在那种见过鬼怕黑的心理阴影(我可不是说林先生是鬼,帮帮忙别诉我),总觉得林先生也有他可取之处。

纵眼大马政坛,有几多政治人物愿意违抗顶头老总?这林先生就是一个异数,当年伙同另一位也是敢怒敢言的硬娘(硬汉的女生版,不含贬义)陈清凉大姐,在一片“椰子与玻璃瓶”声中作出对立决定、一起在槟州议会就外环公路事件受到所属团体惩处,他们当时的决定对槟州带来的影响是好是坏不在此文评论范围,但就那股“硬气”就不是几多人敢于作出。

林先生在民联也一样不改其“坏孩子”习性,以市议员身份对市政局不透明计划呛声,更使林首长面对罕有的炮轰,也直接带出民联的黑暗面,让大家领悟“天下乌鸦一般黑”的真谛,这种情形说起来简单,做出来就不是那么容易,特别是当你还想在政治舞台上表演的时候。

这次林先生选择回巢,无疑在他兜兜转转游走各政党/阵营之后,始终还是觉得民政党虽然被抹得黑漆漆、被唱得软绵绵,但由始至终,我党特别是主席许子根博士从来不曾欺民骗民玩弄民!

不过所谓走过必留痕迹,说过的话终究要负责任,不管林先生多么有才华学识,也是时候想想如何解释当年在马华时的名言“最错就是加入民政党”,还有在公正党时说过另一番“掷地有声”的:“我无法改变数次跳党的过去,不过我承诺,将来就算公正党乖离其斗争目标,我只会退党淡出政坛,绝不会再跳党”——林武灿2010-09-26。

如果林先生有办法解决以上他自己疴出来的苏州屎,那无疑还是一条好汉,但,要怎么解?小弟才疏学浅无法掌握此等复杂状况,还等林先生指点!

在这里想到一个小故事,有个汉子,抛下即将临盆的发妻,和邻家女另起炉灶,期间的无情举动差点令前妻不幸流产。不久后这汉子又跑到对街成立第三个家庭,这次誓言旦旦永不变心,但话声犹自绕梁,却见他回到第一任前妻(这称呼有点怪)屋前推门!(注意,是推不是敲!)

林先生啊林先生,以您执业律师多年经验,是否会规劝这汉子先数数以往的过错,诚心诚意的表达自己的歉意,而不是一脸昂然、毫无悔意的登堂入室?

如果民政党议决接纳林先生的入党申请,为了不让民政党的“环保政党”外号落实,也不使他人有样学样,应该不谈候选议席,先让林先生来几场讲座会,向民众讲解两个朝代的市政局操作内幕。

一来让大家理解改朝换代带来的切身影响,这一点相信我们的林首长也会举手赞成,毕竟由一位亲身经历两朝运作的林武灿来分析,胜过双方各说各话,反正林首长常把透明挂嘴边,没什么好怕。


二来让武灿先生洗脱眷恋官职机会份子的恶名,最后更让民政高层相信他的诚意,林冲落草梁山泊都被要求割人头当投名状,这点小要求对敢作敢为的林先生应该不过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