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23, 2011

到底有多福利?


一向来,许多人喜欢以重铺柏油路来预测大选几时到来,但自上届大选开始,伊斯兰党(前称回教党)的“福利国”出笼,已经变成大选逼近的另一种预兆。

日前伊斯兰党全国大会枪口转移,大部分党长老绝口不谈伊斯兰国、法,转为歌颂“一视同仁”的福利国,这无疑让那些吴公三桂的后代子孙心中窃喜,在选战战鼓隆隆响起当儿,又有理由“规劝”国内华裔接受伊斯兰党、“入布”行情一片光明!

我们姑且忘记不久前那聂老信誓旦旦绝不放弃伊斯兰法,也暂时放开林冠英以春风吹驴耳神功面对聂老两父子的请便论,但我们不得不思考福利国到底有多福利!

伊斯兰党于308前的福利国论让不少厌恶巫统的国内华印裔倾向选择伊斯兰党,但在崛起成为民联最大获益者之后,有多福利还不知道,对非穆斯林不利则处处可闻,如在雪州禁酒、丹州禁彩票及吉州的大肆推广宗教事业,甚至在只有一个议席的槟州也影响深远,像伊党高层末沙布入主槟州水供机构当董事、街头舞艺竞技因男女分开而宁愿停办等。

其实毋庸置疑的是,自首任首相东姑开始,我国联邦宪法第31)就清楚列明伊斯兰教为国家宗教,只是国阵政府基于种族、宗教现状而选择走世俗化穆斯林、而非伊斯兰国路线,在互相尊重的原则下,人民享有各种自由便利。

但这种自由气息并不是必然的,如民联就常拿敦马当年的一句“我国本是回教国”来合理化伊斯兰党的种种作为,可以想象,一旦民联掌政中央,这种趋势将日益严重,毕竟,选不选择世俗化施政是民联入布后的考量,反正只要伊斯兰党出声,谁要“阿吉阿左”也只好“被请便”、平时大声夹恶的林冠英先生就是一个活生生例子!

当然,民联诸公强调伊斯兰法不会干扰非穆斯林生活,但那不久前才闹得沸沸扬扬的穆斯林女工露手臂、非穆斯林老板被罚款事件,难道就不是祸及非穆斯林的一大铁证吗?

很奇怪的是,民联诸公包括林冠英先生在提及伊斯兰法时,从来没有告诉大家,非穆斯林到底拥有何等地位?就以最喜欢搞群众大会的行动党也不为人民提供这方面的讲解,他们宁愿安排博士级人物在台上宣扬粗口文化、大搞其“扑街含家铲”巡回演讲,也不愿意清楚明了的向人民阐述一旦伊斯兰教法统治下,我们还剩下什么权益!

相信大部分非穆斯林说到伊斯兰教法,最深刻的印象是“切”,还记得黄明志那套短片、黄明志为了获取伊斯兰教银行便利,忍痛割包皮的笑点吗?其实这误解带来笑声后面的泪水,又有多少人清楚感受?

说句玩笑话,如果撇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稍微切切还真问题不大,但更深入的课题方面,就不知行动党是否愿意为大家提供更详尽的解说,让大家知道,在施行伊斯兰法的国度,一旦我家姐妹面对强奸不幸,是否要四位证人以证明强奸犯的罪行?这四位证人是否需为虔诚的男性穆斯林?他们是否需要亲眼目睹强奸犯“进入”我家姐妹身体时的瞬间?

一旦告状不成,我家姐妹会否要面对百鞭之刑?要是我家姐妹受奸成孕,是否要与强奸犯成婚?如果不嫁给他那后果又是怎样?最最最重要的事,我家为非穆斯林家庭,家庭成员不幸被奸是有否报案指证的权力?

老实说,可能你能够解答上述疑问,但,我真的不懂!如果今天和伊斯兰党抱在一起、高唱布城好的民主行动党都不愿意为人民解惑,却要人民相信民联的诚意与福利,岂不形同掩耳盗铃?

民联为了入布可以“不惜一切”,不知这一切是否可以换来叫伊斯兰党公开宣布废除其伊斯兰国、伊斯兰法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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