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November 26, 2010

尿壶当皇冠



上个礼拜连同民政党律师团开了两次新闻发布会,话题主要是促请槟州政府厘清三项庞大计划的合约内容,及反映刚在州议会一读的《2010槟州资讯自由法案》一些值得探讨之处。

在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记者先生对黄瑞欣律师说,由于大家对法律条文不是那么容易掌握,从州议会拿了法案副本回家,也不知该如何读起,亏得黄律师的讲解,令人有种上完一课的感觉,也明白到这法案一旦落实,可比1972官方机密法令更严苛!你看,连在一般人眼里是万事通、百晓生的无冕皇帝都对法案蒙查查,何况是普罗百姓?

OK,记者会开完,新闻见报了,林首长怎么回应?他没有说明那三条大计划的合约(隔2天才在报上说欢迎到相关机构索阅),只说民政党后知后觉、掌政时没有架设这些钳制人民知情权的资讯法令,到他先下手为强了才来酸葡萄。

哎呀OMG(我的天,邓章钦先生的经典用语)!民政党对类似法令如内安法令等已经多次阐明立场要求修改,哪里还会搬粒大石头来砸自己的脚?而且前朝政府在许子根先生的领导下行事坦荡荡,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需要制定法案来掩盖?如果前朝真有什么乌烟瘴气的勾当,林冠英先生上台还不作出提控让民政党永不超生?又何必制造政权交接时的搬空文件大笑话?您说对吗?

大家可还记得黄泉安的白米换番薯?姑且不谈他把好心当坏事的扭曲功夫、把槟州人民的就业机会当作政治子弹,他出示的文件从哪里来?事后也不了了之,难道是这事件令猫政府有所警惕、想要增加州属的提控权?又或者林冠英先生曾经为官方印刷法令所苦,今天媳妇熬成婆,也想弄条来玩玩?只不过类似法令在国人、特别是媒体眼中已经是里外满布尿垢的老尿壶,如今却有人喜滋滋的抢着往头上套,还指责别人后知后觉、怎不早点头顶尿壶满街走?真教人不知要好气还是好笑!

抗拒违反自由民主法案
这猫法案对自由民主有些什么伤害、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地方,我党涂仲仪同志已在本报星期四的专栏文章《自由的不自由》内阐述清楚,我们也坚定立场抗拒一切违反自由民主的法案,就算林首长骂我们无知、骂我们不应该在一读时提出意见,我们都乐意做甘愿受,总好过法案被三读通过后被人民怒骂不知不觉

猫政府这招(制定法案)蹊跷的是,林首长以至行动党,向来不是对各种打压自由的法令痛恨恶绝吗?那为什么椅子一换、脑袋也走了样,变得说词堂皇、做法荒唐?难道忘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还是行动党多年来根本就是在骗我们?

那要是连反对得最剧烈的东西也可以占为己有而沾沾自喜,那民联要是入主布城,一切承诺还有多少成会算数?大概派钱这部分应该是没问题,反正还有十多个州属的水费可涨,再不然就全国实施24小时泊车不打烊,再再不然还有好多政府地段!而那被骂得最凶的内安法令会不会变本加厉、凡是批评民联的都要受保护?安居乐业的承诺、会不会像黄泉安和黄汉伟的扯猫尾游戏般不了了之?打击贪污的宣言、会不会又像某个副首长之流的辞职而放诸一边?
上台靠机会,干事就要看智慧,要是为了政治利益而强使一些人变盲变哑,无疑短时间内可以为所欲为,但不是所有人都只靠听而不思考的,那因此而露出色彩斑斓的猫尾巴,可能就是把布城不成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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