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November 6, 2010

嫖妓有理,宿娼无罪!


前阵子有段耳语式密闻也被放上头条成为独家新闻,让人感觉媒体间的剧烈竞争。可能站在业者的角度,无论哗众取宠或事后道歉,都有增加报份的功效,也许是催生这段“绯闻”的主要原因吧?

相关新闻就是日前让槟岛市议员难得齐聚一堂、异口同声互相作证以示清白的“召妓门”事件。当然,随着该报馆公开道歉,我们不适宜讨论谁是招妓者、谁是报讯者,至于为什么要出卖“自己人”而向报界泄密,更因着法律问题而无需再深究。

反而是事件曝光期间一些网络论坛、一些自我标榜“中立网民”的言论值得探讨。以下小弟引用及整理本地一个知名论坛的网友对答片段和大家分享:
A:议员也是男人嘛。。。七情六欲乃是人类基本的生理要
B:在夜店认识,就说人家是鸡。。不能一夜情啊?免费的,这是他勾女的本
C:对咯对咯,叫鸡有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咯。。。。而且星加坡又有准证的。。。。议员叫鸡因为他也需要嘛
就好比我们吃饭。。。我门也需要
D:叫鸡无罪,叫了鸡不给钱才有罪;有鸡不叫,对不起XX ;哈哈,民联人连出国叫鸡的权利都被无情侵犯
E:私人的事情嘛,又不是带到市议会去干,上天创造了性器官,就是要让他们结合的嘛。个人觉得无聊罗,纯粹炒新

OK,这些对白一面倒支持叫鸡有理、宿娼无罪,皆因新闻主角是粉丝心目中为他们打倒国阵的“大英雄”!不过有趣的是,不知为何这些粉丝不把他们的偶像假设成有家庭观、有道德观的一群呢?让我们再看看其他比较“有文化”、有论点为偶像开脱的网友怎么说:

甲:就算是叫鸡,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只要不影响家庭和安全状况的前提下,还是可以接受的。色情行业已拥有千百年历史,自古以来这个行业依然蓬勃发展,证明了,市场的需要。况且新加波卖淫是合法的,找个合法鸡。。。没什么问题吧。

乙:如果你是一直把道德教育或耶稣的婚前性行为挂在嘴边前卫人士(这段小弟看不明白,只好照抄可也),那么你有种就不性交。上帝创造了一个阳具和阴道,又赐给人类性欲,要的是大家快乐结合,解除压力。如果你不信,请问问您自己或朋友甚至你姐姐妹妹哥哥弟弟,在性交前戏是否会兴奋,性交果后是否会满足?如果依然坚持答不,那么恭喜您,你可以去当耶稣了。。(接下来的字句实在有辱基督教,小弟不敢引用!)

丙:活在这个新世纪,就要当新世纪的人,不然你可以回去八十年代拿锄头种菜了。不要一下敏感敏感,小事化大。。要所有市议员作处男是会变态的

丁:在合法的地点做合法的时,只要不是在办公时间或使用公费,那就是私事,于人民无关。黄燕燕3人出访10天花费24万,辩称重要市场策略观摩获灵感, 这才是我们必须关注

以上甲乙丙丁网友是有用一点理论来为偶像辩护,不过是否合情合理、是否因此欲盖弥彰那就要看阁下的智慧了咯!至于那个歪曲圣经来为领袖美言的家伙,不管是假无知还是瞒天过海、都只会让人感叹这些政党支持者的水平、实在有求主宽恕的必要!除了力挺领袖“叫鸡”不过是衣食住行的一部分之外,这些支持者对报导事件的报馆又怎么说:

1:所以我从来不看X国报。。他们的新闻和新XX报的价值是不相上下

2:有时候鸡者也很没道德,捕风捉影,哗众取宠般炒作新闻,还没有肯定市议员有没有叫鸡,就大事报道。也许鸡者的本性就是喜欢报道有人叫鸡。(把记者写成鸡者,还真有创意)

3X國報道歉了!  但伤害已经造成了。。。 肯定那个讲骗话当生计的误痛(应该是指巫统,在网上骂人也骂到如此模糊,实在丢人现眼!) 一定把这个当真, 四处散播 尤其是马来地区。。。。   杯葛 X国报 !!

4X国报简直就是个“垃圾报”,没有道德可谈,更不用说专业。X国报去死吧!

看来这X国报要庆幸这些人还没有入主布城,不然的话,可能真的要回去中国办报了!不过无论如何,我虽不支持这种无法提供证据、最后导致道歉收场的新闻操作,但更无法认同为了偶像,可以不顾黑白、颠倒是非的做法。是否说,只要是民联人说的话、做的事,这些之前还为了敌对阵营一句“他妈的”口头禅而闹翻天的“中立网民”、此刻的包容心可以无限扩大、双重标准至极?可是这些盲目支持难道不也在扼杀刚萌芽的两线制吗?还是说这两线制纯粹只是某些人为了上台而抛出的谎言?#

3段网络对话除了括弧中的注解,其他完全原汁原味、“尊重原著”,如有错别,请勿把帐算到小弟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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