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28, 2013

脾气来了,问题就走了?

23/6/2013 光华日报异言堂《天窗亮话》

可怜的槟城人,连续两个星期4傍晚都面对天灾人祸带来的离别伤痛,叫这美丽小岛太沉重!

槟城二桥引桥部分坍塌,留下多少疑问,为何一座重达数百公吨的钢骨水泥桥梁,竟然能够如入无人之地的在万千道路使用者头上自由发挥?事后下令封路改道的槟岛市政局,怎么完全没有丝毫敏感度、不知何为居安思危,谕令该高危建设必须在无后顾之忧的情况下进行?若然说短暂的封路绕道将引起公众不便,那死人塌桥后岂不是要封得更久?还要白白赔上一条人命?

事隔准准7天,又再祸从天降,这次轮到槟岛中路巫统大厦高耸避雷塔在百年不遇的狂风下把坚实柏油路砸成一个炸弹坑,还造成两条人命惨剧。

事后首席部长政治秘书黄伟益先生挑起“前前朝”市政局主席对该大厦先建后批的合法性,可能是要引导我们质疑该建筑的安全度,您知道啦,像我这种思想极度单纯的小民,对官爷特别是戴有火箭光环的,一般都深信不疑,所以,在挑动人心方面,黄先生是成功了。不过小弟虽然蠢钝如牛,但有时也会灵光闪现,黄先生的问题看似一针见血,但却稍有避重就轻之嫌,怎么黄先生就不敢公开质问如今的民联共主、也就是当时的槟州巫统主席兼副首相安华先生为何能够在批文还未下达,就率先启动工程?

其实无论先建后批抑或先批厚建,问题在于申请入伙纸时,图测设计与安全水平是否达标才是追究要点,就好像看官阁下扩建厨房,只要事后补上图测经市政局相关单位检验通关,再加上十倍申请手续费的罚款,就此安枕无忧,难道这也可以说成是政府/市政局怕了你?其实如果黄先生要真的想把该大厦安全达标与否公诸于世,个人建议是情商现任市政局主席拿督芭提雅女士、即当时的市政局建筑部门总监兼巫统大厦入伙签批人现身说法,当时的来龙去脉岂不就轻易水落石出了吗?

而林首长也在日前宣布由律师公会主席杨映波为首的调查委员会,将会负责:“一、两起坍塌事件的肇因;二、坍塌建筑的是否符合批准程序,为事故负责的单位;三、建议适合的惩罚方式和防范措施。”,希望杨先生能像港剧的律师查案系列主角般英明神武,还世人一个真相,相信以杨先生在业界远播威名,肯定不会模糊焦点,痒处不抓、痛处抓到流血。

以上两宗惨剧有个共同点,就是拯救方式惹得林首长发脾气,先是二桥事件让林首长不满搜救队的程序,他说:“拯救人员仅在清理现场,显示救援工作缺乏效率,如同失败”;而塌楼事件,林首长则在现场大发雷霆,下令由槟岛市政局3名工程师接管原由警方及消拯官监管的挖掘工作,并要一天内搜寻到林振益,并强调会负起全责云云。

由此可见,槟城目前多的是突发事件,少的是系统化的搜救队伍,而在塌楼事件里,最值得敬重的是那日以继夜在泥浆里挖掘的消拯人员,最可怜的则是那经由某领导信誓旦旦保证寻获,最后却长埋大马路地下的不幸罹难者。

说到搜救,资讯来源于资料掌握可说是第一要素,塌桥现场周遭没有监视器,众人对案发残骸下有没有死伤者议论纷纷是人之常情。但在中路巫统大厦前,路况监控器分明就一柱擎天,心思细密、顾虑周详的火箭政府怎么就偏偏算漏这一点?这从后来由不明人士上载到网上的高清短片清楚看到,避雷塔倒下的一刹那,硬生生的把罹难者连人带车压入地底,当时在光大州政府控制中心负责监视画面的市政局员工,到底有没有认真执行任务?还是说,像火箭以前常讲的:一流设备,九流管理?

至于马来邮报刊登的一则新闻,提及警方当时曾经安排搜救犬到现场,却不知何故没有被派上用场,我们希望夸下海口会负全责的林冠英林首长稍微表态一下,到底要怎么负责?引咎辞职是不可能的啦,就算林吉祥先生在国会的老招数“减薪十块钱”,相信也会让林首长肉疼!

这两场惨剧让身先士卒的林冠英烦得血气上涌,如今算是告一段落,不知林首长有否吸取教训,拨点时间到湖内秃头山走走,充分体现预防胜于治疗的道理,毕竟,非法开山埋下的祸害,危及的将不再是少数人的安危,未雨绸缪总好过气急败坏,也免得烦劳我们的杨大律师,在有什么天灾人祸发生后,老人家还要攀山越野指挥调查委员会!#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Note: Only a member of this blog may post a comment.